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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B1689161P-202602-52499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6-02-25 11:27
名 称: 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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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6-02-25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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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的批复》(昆编复〔201935号),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市医疗保障数据信息系统的建设、运维和指导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医保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及操作规程;

2.负责全市医疗保障信息资源开发、数据监测、统计分析及安全评估工作;

3.负责依法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他组织涉及医疗保障基金的有关情况进行网络监测;

4.承办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监测评估科、系统运维科。

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政治引领,全面夯实中心思想根基建设

市医保监评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自检自查、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自检自查、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为契机,深入查改、自我完善,确保各项整改见效。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授廉政党课1次,开展党风廉政节前提醒教育5次,开展提醒谈话17人次。

2.提升能力作风,全面加强中心人才队伍建设

2025年召开中心全体职工大会9次、“青年小课堂”11次,传达学习“第一议题”15项内容,围绕中心目前开展的业务工作集中学习11次、结合实际开展“大数据分析师”培训等专题培训,以各类特色培训、活动为抓手,强化业务知识、提升专业水平、增强履职能力。

3.强化综合保障,聚力全局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严格按照要求完成中心的财务、人事、综合服务各项日常工作,确保中心日常工作稳定运转,协助保障各类会议在中心顺利召开。除此之外,全力保障市医保局有关工作顺利开展,如协助招商引资工作、支持局机关工会工作、配合局机关党支部工作、协助飞行检查工作等。

4.聚焦稳定高效,筑牢医保信息平台运行根基

一是优化运维管理流程,全年规范审核处理各类工单1675条,及时高效办结。二是完成老旧系统清理迁移,稳妥完成老医保系统功能迁移至省医保信息平台。三是保障重点系统切换,确保长期护理保险系统平稳切换,保障经办机构和护理机构顺畅使用。四是支撑政策精准落地,完成5轮系统配置测试,涵盖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等180余项测试案例。五是提升平台使用体验,建立常态化问题收集反馈机制,推动优化死亡人员信息登记、村村通终端等功能,有效提升业务经办质效。

5.深化数据赋能,构建智慧医保服务支撑体系

一是夯实数据专区基础,完成处方明细信息、结算明细、职工参保明细等10个查询功能及经办机构效能监测、经办人员经办能力监测等5个业务场景监测功能的开发测试,全市数据提取类工单在中心直接办结率达61.85%,大幅缩短了工单办结时限。二是强化专项业务支撑,定期开展困难群众保障等监测统计,针对慢病药品外配处方、县区提供疑点线索等突发任务快速提供数据筛查与风险评估,为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上限、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政策提供关键数据依据。三是畅通数据共享渠道,建立死亡信息交换机制、参保数据共享机制,积极支撑基金反欺诈与参保扩面工作,高效完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0余家外单位的重点数据支撑任务。四是百岁以上人员基础信息核实,对省医保局下发数据开展信息核实工作,横向对比公安、民政部门数据,剔除暂停参保且有死亡注销户籍记录或民政死亡登记信息的居民参保人,经县区排查核实后进行数据维护并移交有关业务处室。五是大学生参保情况调度,建立省、市、县三级纵向联动、市级各部门横向协同的工作机制,通过医保信息平台清洗、比对数据5.6万条,精准筛选出没有参保记录的学生千余人,形成“数据共用、问题共解”的工作机制,让县区精准掌握未参保高校学生信息。六是长期护理保险报表报送,全省率先开展长护险月度报表常态化报送工作,已顺利完成十一期的月报与前三季度季报数据采集、审核及上报任务。七是长期护理保险贯标工作,辖区内4家委托承办机构、211家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已完成国家动态维护平台贯标工作,各长护定点机构精确维护机构基本信息及有关协议信息并取得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贯标代码。

6.严守安全底线,保障医保网络数据全域稳定

一是健全网络安全整改机制,组织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排查,全面完成“恶意域名访问”“一机双网”等风险整改。二是保障专网链路安全,完成2025年度全市医保专网线路采购部署,定期巡检确保各级网络畅通、稳定、高效运行。三是推进系统安全上云,督导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将互联网HIS/MIS系统迁移至医保云资源,从源头杜绝“一机双网”风险。四是实施网络安防改造,完成市本级及部分县区医保政务窗口网络搬迁,采用专用路由与IP白名单策略,确保业务访问安全可控。五是统一接入认证管理,顺利完成医保专网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切换,实现全省定点机构VPDN接入账号的统一认证与管理。

7.科学规范合理,提升医保信息化标准化水平

一是抓实追溯码采集应用,点对点督促整改上传率不高问题,完成接口改造,并通过日通报、周通报机制持续督导,为打击倒卖串换药品耗材提供数据基础。二是深化数据治理工作,确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同步建立市县协同机制,治理后主要指标非标率显著下降,数据质量大幅提升。三是严管医药机构接口验收,规范完成155家新增及变更开发商定点医药机构的接口验收,完成44家县区“一码付”申请工作。四是保障各项标准应用,积极配合业务部门,保障医保码、移动支付、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指南等各项标准化工作平稳落地。

8.开展监测评估,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

制定印发《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风险监测及预警制度的通知(试行)》,并常态化开展医保基金监测评估和运行分析工作,发布2024年、2025年上半年医疗保障基金监测评估报告,通过对参保人员流动等多个方向加强对参保、结算等影响基金运行状态等环节的监测,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反馈,对可能发生的财务、管理、系统风险及时预测和警示,实现对医保基金有效监督管理。

9.深化运行分析,精准研判医保基金使用态势

制定印发《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分析工作方案(修订版)》《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分析制度(试行)》,完成2024年昆明市基本医保基金运行分析报告。采用对比分析法、趋势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等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对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缴费、待遇保障、基金效率、基金结余、医疗协同等多方面开展分析,以便各处(室)、市医保中心科学决策。

10.推进统计工作,优化统计报表与监测点管理

昆明市作为统计监测点,牵头负责玉溪市、昭通市、曲靖市统计监测工作,针对2024年统计年报会审工作及时组建医疗保障统计工作监测小组,顺利完成2024年年度统计报表交叉审核工作,并及时向省医保局反馈有关情况。

11.聚力专项整治,赋能医保基金精准安全监管

一是提供精准数据筛查,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建立回流药追溯码、死亡后签约就医、住院重复待遇、跨科室就诊、跨性别就诊等多项业务主题的疑点数据筛查模型,为专项核查提供精准靶向。二是死亡人员数据比对,对死亡后仍享受医保待遇或发生就医购药行为的风险人群进行深入筛查和分析,按对基金安全的影响程度进行风险等级分类并提供处置建议。三是开展生育津贴骗保问题疑点数据筛查,全面分析研判昆明市202111日—2025930日参保人申领生育津贴数据,精准筛查并提出核查建议,移交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班后下发至县区进行逐一核查。四是创新血透结算监管模式,协同稽核处在6家血透机构试点“血透诊间刷脸结算”,实现治疗、身份、结算实时强绑定,将监管环节从事后大幅前移,有效防范冒用、虚构治疗等风险。五是支撑涉残领域核查,定期比对残联提供的残疾人信息,开展涉残审核扣款、待遇享受等数据分析,助力涉残领域问题排查。六是针对申领个账、医院异地就医人员大量开药异常情况、医保目录与医药机构目录不一致、血透数据、救助群体超量开药等基金运行异常数据开展专题分析。

12.优化服务体验,推动医保便民惠民举措落地

一是完成“村村通”升级覆盖,按照省局部署,分两批完成1388台新终端安装,构建“刷脸+扫码”认证体系,实现村级全覆盖。新村村通系统全年上线公共服务事项20项,完成公共服务1126次,完成结算427.59万人次,其中便捷刷脸结算152.06万人次,累计基金支出2.26亿元。二是实现个账线上支付挂号费,支持全市115家机构通过各类线上渠道使用个人账户支付门诊挂号费。三是保障“医保钱包”上线运行,保障跨省共济、医保缴费等惠民功能落地,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四是推进“医保+商保”同步结算,组织全市商保公司接入省级平台,有效缩短群众商保理赔周期,提高结算效率。五是推进“企业开办一窗通”,推进医保登记纳入“企业开办一窗通”上线工作,做好技术验证、压力测试、数据核验等上线技术准备,实现企业注册信息实时、准确、安全推送,实时接收“一窗通”平台推送关键信息,便于清晰指引参保单位后续正式参保登记办理流程、办理渠道、咨询热线等信息。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编制2026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512 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财务总收入2,764,939.3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64,939.32,政府性基金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

与上年对比减少43,475.08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缩减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财政拨款收入2,764,939.32,其中: 本年收入2,764,939.32,上年结转收入0.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64,939.3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

与上年对比减少43,475.08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缩减项目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部门预算总支出2,764,939.3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64,939.32,其中基本支出2,151,588.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8,524.92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新增加人员项目支出613,350.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2,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按照市财政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强化动用零基预算理念”“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要求,单位缩减项目经费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一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49,600.00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3.210-11“卫生健康支出一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3,084.00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6.210-15“卫生健康支出一医疗保障管理事务”2,142,255.32元,主要反映医疗保障管理方面的支出;

8.221-02“住房保障支出一住房改革支出”160,000.00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8,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8,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202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1,000.00,较上年增加0.00增长(下降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2026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00% ,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00,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00%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较上年增加0.00增长(下降0.00% 。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2026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5.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7.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9.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0.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项目中无委托业务。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31日,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资产总额147,871.62元,其中,流动资产901.33元,固定资产136,167.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802.64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641.8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613.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1月资产月报数。


相关文件下载:

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