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昆办通〔2019〕72号)的规定,昆明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有关医疗保障资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资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全市医疗保障资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等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履行医疗保障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管理职能,拟订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医疗保障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落实医疗保障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实施。拟订医疗保障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医疗保障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医疗救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人事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基金监管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民参保攻坚有序推进。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聚焦流动人口、学生儿童等重点群体,持续推进全民参保,截至2025年10月底,全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607.75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204.98万人、城乡居民402.76万人,完成市政府“十件惠民实事”下达目标任务599万人的101.46%,省医保下达任务602.96万人的100.79%。
2.医疗保障层次不断完善。强化制度梯次减负功能,截至2025年10月底,职工、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平均报销比例达86.38%、70.75%;全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均保持在90%以上;指导“春城惠民保”上线,目前已有68万人投保。全市门诊救助4548人,住院救助6.57万人,支付医疗救助资金1.29亿元。拓展待遇保障内涵,截至2025年10月,全市享受门诊报销待遇人数累计2207.04万人次,发生统筹基金21.26亿元;个人账户绑定授权70.47万人,个人账户共济436.16万人次,共济金额9.82亿元;长期护理保险参保范围覆盖235.18万名职工(昆明市参保204.98万人,省本级参保30.20万人),今年以来基金累计支出2.48亿元,从7月起受理省本级职工参保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申请;生育保险参保145.67万人,享受生育待遇6.95万人次。
3.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深化。贯彻执行DRG付费2.0版分组方案,优化完善“特例单议”等五个工作机制,DRG付费管理水平更加精细精准。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打包付费覆盖面不断拓展,安宁、五华等7个县(市)区已有序开展。对省内异地参保人在昆住院费用实施DRG付费,增进区域协同管理,系统解决异地就医费用畸高问题。将108个病种结算标准目录调整为33个,维护了医保多元支付体系下同一病种支付标准相对统一,提高了支出效率。建立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按人头打包付费考核清算机制,引导基层医疗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积极性。
4.处方外配管理稳步实施。牵头组织贯彻落实全省统一的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工作,探索推进药店端电子处方“一站式”流转服务及监管,全面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确保有限的医保基金切实用在真正需要的患者身上,实现医保部门对外配处方的全流程监管。
5.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结果落地落实。全面推进国家、省级联盟、昆明市牵头的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落地执行。截至2025年12月1日,累计落实国家和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90批,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平均降幅50%、69%。昆明市医保局牵头开展的全省州市联盟第三批药品和第一、第二批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在全省落地执行,83个药品499个品规中选,价格平均降幅39.6%;17115个耗材产品中选,价格平均降幅71.42%。
6.基金监管有力有效。拟定《2025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重点》,构建“大监管”格局。全面开展全覆盖检查,截至2025年10月,现场检查5059家,处理1803家,处理参保人286人。开展应用药品追溯码打击药品领域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问题专项行动,核查6批共35万条上级下发追溯码疑点数据,查出串换药品、不规范上传追溯码等违规费用15万余元。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发放海报4629张、折页26610份,主动公开曝光146起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件,对欺诈骗保行为形成有效震慑,提升基金监管工作关注度和影响力。
7.专项整治见行见效。聚焦“风腐同查同治”,推动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效衔接融合。联合7部门印发《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加强部门协同、密切市县联动,围绕整治重点实行“周调度、旬研判、月推进”,压实工作责任,推进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截至2025年10月31日,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5059家,发现两定机构问题数量5632个,挽回医保基金损失1.16亿元。
8.基金运行安全平稳。2025年1-10月,昆明市基本医保基金收入149.39亿元,支出119.59亿元,累计结余366.38亿元。其中,职工基本医保基金收入109.79亿元,支出84.08亿元,累计结余337.65亿元,可支付35.53个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收入39.60亿元,支出35.51亿元,累计结余28.73亿元,可支付7.88个月,处于基金可支付安全范围。
9.医保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完善以市、县医保经办机构为主体,以142个镇(街道)、1698个村(社区)为支撑的"1+142+N"四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做实“全省通办”,实现33个医保高频服务事项“就近申请、一窗通办、一地办理”。打通昆明医保、政务服务接口,实现11项高频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政务“e办通”平台一站式办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昆明市医疗保障局财务总收入9,547,697.7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547,697.7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
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5,163,694.92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补助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昆明市医疗保障局财政拨款收入9,547,697.72元,其中:本年收入9,547,697.7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47,697.7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5,163,694.92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补助资金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昆明市医疗保障局预算总支出9,547,697.7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547,697.72元,其中:基本支出7,557,697.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4,305.08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单位人员增加;项目支出1,99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88,302.28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6年缩减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一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33,912.00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210-11“卫生健康支出一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56,035.00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210-15“卫生健康支出一医疗保障管理事务”7,487,750.72元,主要反映医疗保障管理方面的支出;
4.221-02“住房保障支出一住房改革支出”670,000.00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1个,项目名称为物资公司原机关退休人员医保缴费补助资金,为官渡区补助资金150,000.00元。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10-99“卫生健康支出(类)一其他健康支出(款)-其他健康支出(项)”150,000.00元,主要反映用于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58,4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8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43,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4,478.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9次,共计接待180人次。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478.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478.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含由我局代编代拨的财政非定额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5.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7.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9.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0.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80,166.72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与上年对比增加20,708.08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单位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84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28,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单位厉行节约,支出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昆明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391,168.61元,其中,流动资产3,258.18元,固定资产352,525.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5,385.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
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9,502.9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2,553.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8项,账面原值36,7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6.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相关文件下载: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