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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1-16 15:06
名 称: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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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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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紧紧围绕“依法办理、规范运行、高效服务”的目标,持续推进医保法治化、规范化建设,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统筹有力有效。局党组始终坚持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引领法治医保建设,把法治医保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度工作考核,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推进、同落实。通过按年制定“法治医保”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法治医保”建设工作推进有力,落实有效。

(二)严格标准要求,依法履职全面规范。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结合昆明市实际,调整形成2024年版权责清单并开展合法性审查,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在官网予以公示,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按照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求,在官网及时公开市医保局2025年度基金监管涉企检查计划及事项清单,将事项清单链接到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依法依规开展涉企行政检查。

印发《昆明市医疗保障稽核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通知》,进一步健全日常稽核检查文书格式与内容,推动稽核工作提质增效;对照国家医保局行政执法文书指引规范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同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筑牢执法程序合法合规防线。

自2023年以来,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审计、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成员单位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磋商打击欺诈骗保事宜,开展线索移交、协同执法、联合办案工作,有力推动跨部门协同综合监管走深走实。

(三)常态清理规范,体系制度不断健全。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开展2025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医保政策法规与上位法保持一致。通过“一案一评+交叉互评+讲评研讨”方式开展2025年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工作,实现了案卷全评查全优目标。依据《昆明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规定和工作机制,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安排2名干部担任公职律师。2025年以来,共审核法律意见建议83份。

(四)强化制约监督,行政执法公正文明。全面落实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制度,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确保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公正文明。截至2025年10月底,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5673家,处理定点医药机构1803家,挽回医疗保障基金损失1.16亿元。

(五)注重培训协调,社会矛盾有效化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维护司法权威,组织参加庭审旁听活动,积极与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人沟通,确保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得到及时、公正处理。2025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2起,依法依规维护医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权威性,有效保障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

根据省、市普法要点通知,制定当年普法重点,确保普法工作靶向发力。定期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局务会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2025年以来,已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诚信万里行”“12·4”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活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局务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讲解》《行政机关行政复议事务讲解》、2025年全市医保法规管理(行政执法)等专题培训。同时针对今年收到的行政诉讼,开展模拟法庭庭审活动,还原庭审现场,强化干部职工对医保行政执法及诉讼程序的实际运用能力。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决策部署,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医保基金监管力量薄弱。司法、医疗专业人才稀缺,行政执法力量不足、专业水平参差不齐,执法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二是医保部门办案取证困难。部分监管对象群体特殊、处罚困难的掣肘因素没有消除。医保办理案件重点在于医保基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对于幕后利益输送问题难以及时发现,需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工作机制。

三是医保领域违规违法行为手段花样翻新迭代,隐蔽性强,医药机构重复收费、过度诊疗等“跑冒滴漏”问题层出不穷,基金监管仍处于“去存量、控增量”的阶段,违规使用基金的新情况新问题也亟待破解。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紧扣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六个春城”建设任务,以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牵引,强化医保与纪检监察、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着力筑牢基金监管新防线、创新基金监管新机制、扩充基金监管力量,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二是持续发挥领导干部学法普法“领头雁”作用,带头学法守法,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动工作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三是进一步强化医保普法宣传,促进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良性互动,充分利用医保宣传媒体矩阵,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医保政策和法律法规常态化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普法宣传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