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0003300200201000
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组织落实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相关待遇政策。
3.组织落实本地联网直接结算的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结算办法,协助拟订支付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4.承担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费用结算及全市异地就医费用清算工作。
5.监督落实全市医疗保险基金计划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和监督执行全市医疗保险基金、医疗补助(保障)资金的预、决算财务报表、报告。承担费用拨付和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工作。
6.协助开展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调研和拟订,开展医疗保障宣传教育、政策咨询等工作。
7.承担市本级参保人员身份标识、待遇报销、门诊慢特病登记备案、实收划账、资金测算等业务工作。
8.指导各县(市)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有关业务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医保局关于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要求,统一了全市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管理流程,提升了标准化建设水平。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牵头落实医保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市场主体和人民需求为导向,围绕工作目标任务,加强与牵头单位的对接协调,持续推进医保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紧盯全市参保目标任务,压实责任,针对不同参保人群,分类研究制定了医疗保险参保扩面计划,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
3.持续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完善长期护理保险管理服务机制,修改完善定点服务机构服务协议,细化优化定点服务机构考核管理指标,进一步深化协议管理,促使定点服务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管理、考核和监督。
4.推行无差别“综合柜员”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解决办事群众业务多头跑、耗时长等问题,实现对内减负增效、对外便捷高效,为办事群众提供“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贯彻省医保局“不能办”说明制度安排部署,设立“办不成事”窗口,设置“办不成事”受理信箱、受理电话,及时受理“不能办”事项处置,形成昆明市医保系统“办不成事”说明制度,确保企业、参保群众诉求“条条有跟进、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推动实现医保服务关联事项集成办、容缺事项承诺办、异地事项跨域办、政策服务免申办、重点事项可办好办。
5.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扣局2024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积极开展医保工作全面提质增效“提升年”行动,推动实现更加精细化的医保经办服务,为昆明市的广大参保人提供更加有效的权益保障。
6.持续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推动DRG付费向精细化、内涵式发展,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全市各县区DRG付费运行交流汇报会,指导各县区经办机构提升数据分析、数据应用的能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精细化发展。
7.配合上级部门和牵头单位,在全市推行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退休“一件事”、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 “一件事”、进一步整合优化医保办事流程,切实解决参保人办理新生儿参保、退休、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的难点堵点问题,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
8.根据定点服务机构遴选的工作要求,对医养机构、养老机构增加居家上门功能模块。
9.为提升便民服务能力,在系统中增加护理人员增减、护理机构信息变更的网上申报功能,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10.在国家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的安排部署和昆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昆明市医保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不断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实现了昆明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省内住院、门诊、生育住院、药店购药费用和跨省住院、门诊、药店购药直接结算及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骨髓移植抗排异治疗、心移植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抗排异治疗和肝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10个门诊慢特病病种等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11.贯彻落实好省级关于昆明地区开展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 (DRG)付费结算要求,推进异地就医住院费用DRG付费结算,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基金监管效率。
12.开展了医疗保险电子处方流转网上便民购药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探索建立“互联网+”医保药品流通服务,打通线上服务通道,构建“网订店取”或“网订店送”等创新服务模式,深化医保电子处方流转便民服务应用场景。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业务处、权益保障处、参保处、审核处、结算处、异地就医处、基金处、稽核处、补充保险处、定点机构服务处、市直经办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医疗保障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故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无数据。
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附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13857783.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57783.9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25551.22元,下降4.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25551.22元,下降4.3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俭,减少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13857783.96元。其中:基本支出13150605.74元,占总支出的94.90%;项目支出707178.22元,占总支出的5.1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25551.22元,下降4.3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70035.22元,下降6.87%;项目支出增加344484.00元,增长94.9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为保障医疗保障业务的顺利有序开展,按需购置了一批办公设备,相关购置费用纳入项目支出,导致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出现合理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50605.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927156.60元,占基本支出的90.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23449.14元,占基本支出的9.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7178.2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医疗保险管理运行经费支出371898.22元;
2.办公设备购置经费支出33528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57783.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25551.22元,下降4.32%,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0735.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80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2229.1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7905.9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344394.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6%。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38854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72749.3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44832.49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071.09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9364804.14元,医疗保障经办事务支出682083.8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426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29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3.00元,增长4.0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292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7.3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3.00元,增长4.0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13.00元,增长4.0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3.00元,增长4.0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29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的压缩。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3.00元,增长4.0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13.00元,增长4.0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单位单次接待人数增加,导致接待费用相应上升。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调研医保经办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3次36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3449.14元,比上年增加31416.34元,增长2.6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的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资产总额1044124.31元,其中,流动资产124575.95元,固定资产452308.2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67240.08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1448.8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1272.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47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47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478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478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医疗保障机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3300200201111
相关附件下载:
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决算报表(2024)20251022103236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