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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B1689161P-202510-512660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10-17 14:57
名 称: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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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17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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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昆办通〔2019〕72号)的规定,昆明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是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有关医疗保障资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资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全市医疗保障资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是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等改革方案。

四是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是履行医疗保障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管理职能,拟订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医疗保障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是监督落实医疗保障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实施。拟订医疗保障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医疗保障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是制定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医疗救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是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是开展昆明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建立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开展昆明市医药成本调查统计、医药价格监测分析、医药价格信息发布、医药价格政策咨询;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管实施;拟订昆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的遴选、考核、监管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接收、处理和反馈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投诉举报工作。

十是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人事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基金监管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昆明市医疗保障局机关

2.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

3.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昆明市医疗保障局机关

2.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

3.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保障水平稳中有进。参保扩面全面完成,2024年全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600.97万,完成省医保局下达目标任务的100.37%;待遇水平稳步提升,调整完善筹资及待遇政策,职工、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平均报销比例达86.91%、70.33%;11月1日启动门诊共济第二阶段改革,同步调整门诊保障待遇和退休职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截至2024年12月底,累计(自2022年4月1日以来)1448.24万人次享受门诊报销待遇,发生统筹基金15.07亿元,个人账户共济244.69万人次、共济金额6.12亿元;兜底保障基础稳固,全市门诊救助2.41万人,住院救助6.43万人,支付医疗救助资金1.47亿元;长护试点持续提质,参保范围覆盖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2.2888万名参保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支付护理服务费6.5985亿元。

2.医保改革纵深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加力加频。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国家、省级联盟、昆明市牵头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的落地执行。牵头开展全省州市联盟第二批药品带量联动采购,64个药品288个品规中选,价格平均降幅38.7%,预计为全省医疗机构节约药品费用支出3.42亿元,节约医保资金约2亿元,第一、二批医用耗材和第三批药品带量联动采购正在推进中。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深化。逐步完善“特例单议”等四个工作机制,DRG付费管理水平更加精细精准,昆明市入选全国医保经办结算清算优秀案例;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打包付费覆盖面不断拓展,安宁、五华等6个县(市)区已有序开展;调整普通精神病住院按床日付费标准,三级医疗机构提高到230元/天、二级医疗机构提高到200元/天;将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包干结算标准由每人每年30元提高至36元。医疗服务价格有序调整。科学调整520项,促进公立医院建立补偿新机制。

3.基金运行安全平稳。2024年1-12月,昆明市基本医保基金收入175.49亿元,支出142.82亿元,累计结余339.93亿元。其中,职工基本医保基金收入131.12亿元,支出101.41亿元,累计结余313.45亿元,可支付32.2个月,高于全省平均可支付31.3个月的2.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收入44.37亿元(含财政补助资金26.93亿元),支出41.41亿元,累计结余26.48亿元,可支付7.26个月,处于基金可支付安全范围。

4.基金监管紧实有力。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安排部署,结合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护航行动”及国家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工作安排,高效开展全覆盖检查,截至2024年12月底,共处理定点医药机构2037家,行政处罚44家,暂停医保服务36家,解除医保协议80家,公开曝光违规违法案例355例,挽回医保基金损失1.24亿元,组织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0.39亿元。加速建设支付制度改革成效分析和反欺诈大数据监管应用两个场景,针对“住院监管”构建5个关键模型识别疑点预警风险,为基金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5.经办服务提质提效。经办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深化经办服务体系建设,拓展延伸“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将服务网点由金融、两定机构拓展到移动、联通、电信等服务网点,与“村村通”网络融通融合,在142个乡镇(街道)、1698个村(社区)打造600个“延伸办”医保经办服务点,覆盖昆明行政区域内各乡镇和街道。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服务分别实现32、19个事项可直办或代办,38个事项赋权给多元化服务站点帮代办。“信用就医”实现与一码付有效衔接和有机融合,全市141家医疗机构签约“信用就医”,9.9万参保人得实惠。“高效办成一件事”稳步推进,认真贯彻国家、省医保局关于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部署,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便民程度,着眼参保群众服务需求,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职工退休一件事”等7个重点事项均实现线上、线下即时办理。截至2024年12月底,有42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新生儿出生即参保,1.2439万名新生儿在医院端完成参保缴费,5193名患儿及时享受待遇,医保统筹基金共支付0.17亿元。探索推广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申请材料由11份精减至6份,办理时限由45天缩短至30天。

6.服务中心大局更加有力。聚焦医保信息数字化改革、医药服务价格调整、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赋能医疗机构高效发展,支持本土医药创新发展,围绕生物医药产业链开展招商引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建设中心大局。截至2024年12月底,累计落实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65批,药品、耗材价格平均降幅50%、69%,为医疗机构节约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39.87亿元;全市9.92万人次脱贫人口、1.41万人次监测对象经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90.66%、90.78;招商引资新签约重大(重点)产业项目个数6个,完成目标任务100%。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

1.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故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附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8857094.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857094.37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49912.44元,增长1.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49912.44元,增长1.8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449912.4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8857094.37元。其中:基本支出57254818.49元,占总支出的72.61%;项目支出21602275.88元,占总支出的27.3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09921.44元,增长1.4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77504.53元,增长2.65%;项目支出减少367583.09元,下降1.6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109921.4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254818.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188603.73元,占基本支出的96.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66214.76元,占基本支出的3.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602275.8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支出16000000.00元;

2.省级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经费支出50000.00元;

3.医疗保险稽核服务经费1500000.00元;

4.办公设备购置支出516890.00元。

5.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2264217.52元;

6.医疗保险管理运行经费支出371898.22元;

7.医保信息系统运行保障专项经费支出515919.66元;

8.医疗保障基金监测评估管理运行专项经费支出383350.4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857094.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09921.44元,增长1.43%,完成年初预算的13.5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2364.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完成年初预算的30.24%。主要用于行政机关离退休支出180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83858.4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7905.93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492878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02%,完成年初预算的13.0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78554.00元、行政单位医疗861213.73元、事业单位医疗65136.3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68630.1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979.24元、行政运行16650083.52元、医疗保障政策管理1500000.00元、医疗保障经办事务682083.82元、事业运行1155832.03元、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899270.14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5200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159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完成年初预算的97.5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478.00元,决算为15967.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5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7554.34元,下降90.8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478.00元,决算为5435.6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04%,完成年初预算的20.5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053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5.96%,完成年初预算的87.7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2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66.66元,下降24.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179.00元,增长65.7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53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179.00元,增长65.7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478.00元,支出决算为15967.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5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7554.34元,下降90.8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478.00元,决算为5435.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05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医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推进,虽然来昆调研、学习、检查工作增多,但单位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62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66.66元,增长24.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179.00元,增长65.7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53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179.00元,增长65.7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车辆购置费162800元,2024年无此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开展昆明市医保专题调研、专项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3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昆明市医保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9408.00元,比上年增加142593.30元,增长7.7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差旅、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其他交通费用等方面。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752309.40元,其中,流动资产125734.56元,固定资产1101168.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25406.5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7993.7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7171.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7225.5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90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68215.5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179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209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医疗保障机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监督索引号530100033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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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25101712344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