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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B1689161P-202502-491686 主题分类: 行政执法信息
发布机构: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2-25 10:46
名 称: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3起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案例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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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3起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案例通报

发布时间:2025-02-25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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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有效防范基金安全风险,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现对3起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予以通报。

  一、昆明三一一医院

2024年根据国家医保局住院模型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经省市及五华区医保部门核查发现:昆明三一一医院存在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分解住院、违反DRG支付政策、无相关诊疗记录等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279574.70元。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12月,五华区医保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对昆明三一一医院作出处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并约谈医院相关负责人;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279574.70元;要求支付违约金65238.94元;罚款752622.36元;中止医保服务协议 90 日。昆明三一一医院已将医保基金1279574.70元退回医保基金账户,违约金65238.94元已支付,罚款752622.36元已缴纳。

二、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虹山分院

2024年根据国家医保局住院模型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经市级及五华区医保部门核查发现: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虹山分院存在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违反DRG支付政策、提供的医保结算数据与实际不一致、未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等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687840.53元。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12月,五华区医保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对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虹山分院作出处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并约谈医院相关负责人;责令退回医保基金687840.53元;要求支付违约金54622.30元;罚款141617.50元;中止医保服务协议 60日。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虹山分院已将医保基金687840.53元退回医保基金账户,违约金54622.30元已支付,罚款141617.50元已缴纳。

三、昆明荣恩医院

2024年国家医保局住院模型大数据筛查疑点线索,经晋宁区医保部门核查发现昆明荣恩医院存在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未按规定保管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和药品、耗材“进销存”等资料、虚构服务项目、降低标准收入院等违规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55328.60元。

针对上述违规问题,2024年11月,晋宁区医保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对昆明荣恩医院作出处理:责令整改并约谈有关负责人;追回医保基金55328.60元要求支付违约金 8916.12 元罚款12897.6元;中止医保服务协议60天昆明荣恩医院已将医保基金55328.60元退回医保基金账户,违约金 8916.12 元已支付,罚款12897.6元已缴纳。2025年1月,昆明荣恩医院主动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