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0003300200300000
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
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的批复》(昆编复〔2019〕35号),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市医疗保障数据信息系统的建设、运维和指导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医保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及操作规程;
2.负责全市医疗保障信息资源开发、数据监测、统计分析及安全评估工作;
3.负责依法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他组织涉及医疗保障基金的有关情况进行网络监测;
4.承办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部、监测评估部、系统运维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队伍建设工作
一是业务学习强素质。2024年选派5名同志分别到省监评中心、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三处,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人事处)跟班学习。组织开展“青年小课堂”共3期。
二是充实专业人才队伍。2024年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同级单位调动的方式新增两名不同专业工作人员。
2.综合工作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监评中心财务和人事各项日常工作,同时保障文公文件收发工作。2024年共计收到各类文件3896份,上报政务信息5份,发文59份。并做好市医保局各项现场和视频会议保障工作二十余次。
3.业务工作
一是筑牢医保信息化壁垒。稳步推进医保数据“两结合三赋能”国家、省级联系点工作。建立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支付制度改革成效分析2个应用场景并已取得实际成效。一是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应用场景,以风险度评估模型设计和开发、负面清单数据筛查等工作为主,截至2024年筛查出疑点数据1827组,共挽回基金损失142947.45元。二是支付制度改革成效分析应用场景,通过建模进行数据分析,持续完善2023年年度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同步推进医共体及县域打包付费和辅助系统的建设;扎实开展信息系统及相关资产移交维护管理。对昆明市医保城镇职工、城镇居民、中心支付、智能审核等近40T重要历史数据进行安全、高效的迁移,迁移后对原存储进行数据删除及数据库卸载操作,完成昆明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及相关资产移交的收尾工作;深入开展中心网络及信息安全工作。与昆明市人社局、呈贡区公安局等单位多次联动开展漏洞扫描与修复工作,共修复医保专网及系统各类漏洞350余个,组织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及两定机构开展医保网络安全风险整改及自检自查工作,完成27家两定机构及3家经办机构“一机双网”整改;切实保障医保专网稳定运行。统筹部署、全面梳理优化网络线路架构,评估安全风险,计划应急保障,基本完成昆明市医保专网优化改造工作,分三次完成省市、市县专网线路优化及县区专网汇聚点的搬迁改造;坚持做好医保数据支撑,持续推动数据治理。依托昆明市DMS数据管理平台,为各业务部门及各县区提取参保及结算相关数据约两百次,共计6.7亿余条。拟定《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保信息平台数据治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联合各业务部门及各县(市)区下发并督促治理非标数据约360万条,昆明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维护占比由96.98%提高至98.98%,单位和基层经办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维护非标率由14.35%降至5.8%,就诊信息上传医师编码非标率由11.07%降至8.74%;积极探索医保数据共享与应用。针对高风险人群,与公安部门人员身份核查库开放接口数据进行比对,从约50万人中筛查出部分已在公安部门登记死亡,将作为“死亡后就医”定期监测对象,并从中发现168例疑似死亡后就医的案例。
二是拓宽医保便民服务渠道。协同推进长期护理保险系统切换。市监评中心配合市医保中心,协调多家承建商多次开展长护险系统需求收集、功能测试、问题反馈、系统培训等工作,协助处理切换过程中的网络、系统、功能授权层面的问题,经反复修改调试,完成两轮全流程的测试,做好长护险系统切换准备工作;全面落实医保结算“村村通”工程终端设备项目。安排专人负责设备物联网开卡、激活、配发、协调安装调试及运维等工作,开展了两批共1388台设备的配发及安装工作;精准助力医保服务事项上线“e办通”。精准查找“e办通”的技术堵点结症所在,积极与省医保系统承建商反复商议研究,拟定可行技术方案,封装11个医保服务事项系统接口,提供e办通接入和调用,经反复测试调试后正式上线。在全市政务服务大厅和社区、车站、商场、园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211个政务“e办通”自助服务终端部署医保服务模块;协同推进全省首家试点落地昆明。市医保监评中心负责全省首批试点“一码付”的两家单位具体技术方案实施,协同市医保中心,组织多方对接协调,解决系统改造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点,协助昆明市妇幼保健院顺利完成接口改造、系统升级及联调测试,在门诊、住院全流程、全场景实现医保码“一码付”功能并完成验收。
三是驱动医保经办效能提升。全力维护全市系统级数据需求上报。通过云南省工单运维平台起草工单120条,转办1439条。9月—12月,通过新工单运维平台起草工单74条,转办各类型工单累计619条,其中涉及数据提取类约218条、政策调整类约35条、数据维护类约283条、功能优化类约15条、授权类约68条;认真落实药品耗材追溯码采集工作。及时确认昆明市正常开展业务的两定机构数量,督促正常开展结算但未完成追溯码采集上传的两定机构,基本解决两定机构接入问题。完成1236家定点医疗机构及3890家定点零售药店追溯码采集接入工作,将定点医疗机构接入率从9.6%提高至89.41%,定点零售药店接入率由90.3%提高至99.92%,扫码率达23.30.00%;统筹推进数据专区建设与应用。按照省医保局统筹构建云南省医保数据专区的要求,各州市开展医保数据创新、共享、应用的模式推进云南医保数据专区建设工作。开展书面调研,收集40余项涉及参保、缴费等各类数据统计查询及明细查询需求,统筹思考专区综合查询模块架构。
四是强化医保数据精准应用。撰写医保基金运行监测、分析报告。已发布相关基金监测运行制度(医保基金运行风险监测及预警制度(试行)、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工作方案征求意见中)、明确医保基金运行分析报告的各项指标和分析方法,确定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报告模板。召集相关业务处室讨论,出具医保基金运行监测报告;完成全市医疗保障统计报表。对市本级各业务部门及各县区填报的报表进行汇总并审核上报。对各县(市)、区统计报表统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牵头做好统计报表数据的指标解释工作,负责对县区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上报,并积极协调省局相关部门进行解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财务总收入2,808,414.4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08,414.4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42,046.76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新增加人员2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财政拨款收入2,808,414.40元,其中:本年收入2,808,414.4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08,414.4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42,046.76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新增加人员2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预算总支出2,808,414.4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08,414.40元,其中:基本支出1,903,063.9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2,696.28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新增加人员2名;项目支出905,350.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649.52元,主要原因分析:按照市财政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强化动用零基预算理念”、“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要求,单位缩减项目经费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21,32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例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09,230.00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例如: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9,190.00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0,703.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例如:行政事业单位重特病医疗统筹缴费。
5.210155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247,971.4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50,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3,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次,共计接待2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2025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5.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7.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9.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0.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昆明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资产总额187,513.49元,其中,流动资产694.48元,固定资产173,781.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3,037.52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927.5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57.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003300200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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