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4期昆明市医药机构申请协议管理和省市定点结果互认通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7 09:34
字号:[
大
中
小
]
为确保昆明市医疗机构申请协议管理评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医保通〔2021〕18号)、《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签约联网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医保通〔2020〕40号)相关规定,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4期医药机构申请协议管理和省市定点结果互认工作会议,现将通过结果公示如下:
一、 医疗机构评估类医保服务项目情况
2024年第4期共有7家医疗机构申报评估类医保服务项目,审定共有7家医疗机构通过全部申请项目。
二、 医疗机构离休类医保服务项目情况
2024年第4期共有2家医疗机构提出了离休类服务项目申请,审定2家医疗机构通过全部申请项目。
三、 市本级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协议管理情况
2024年第4期市本级共有2家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协议管理,共有2家零售药店通过审定。
四、 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30日起至2025年1月2日止,共三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审定标准有疑问的,可向县(市)区医疗保险中心及市医疗保险中心咨询,对审定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反馈意见。(注:2024年第4期医药机构申请协议管理和省市定点结果互认结果公示表可在网站资料下载查看)
联系电话: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65951954
市医保中心定点机构服务处 63965744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7日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