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阳宗海风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磨憨—磨丁合作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处(室)、中心:
现将《关于印发“居民医保参保信息变更”重点事项办事指南相关材料的通知》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请各级医保部门、经办机构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信息变更”事项线上、线下业务办理工作,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加强宣传贯彻,确保落地见效。
二、请各级医保部门、经办机构主动做好协调工作,积极与本地区政务服务局进行沟通,确保医保“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顺利推进落实;市局、市医保中心相关处室按要求做好对县市区业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进度督促;做好上下沟通业务衔接工作,收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及时向市局、市医保中心相关处室反馈,同时好的亮点经验做法也一并收集上报市级。
三、联系人及电话
市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梁鼎 65951994
市医保中心综合业务处:卢伟 63967590
附件:1.昆明市“居民医保参保信息变更”重点事项办事指南
2.昆明市“居民医保参保信息变更”重点事项申请登记表
3.昆明市“居民医保参保信息变更“重点事项审查手册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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