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税务局,阳宗海风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磨憨—磨丁合作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税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各处(室),局属单位:
按照《昆明市2024年“高效办成一件事”考核办法》要求,市医保局会同市税务局梳理上报了“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联办重点事项新生儿医保待遇享受“一件事”,经市政务服务局审核认定正式列入市级“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与之配套的办事指南、申请登记表、审查手册(建议稿)已完成征求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现一并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请各级医保、税务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重点事项办事指南》要求,优化业务流程,统一受理方式,建立联办机制,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为办事企业和群众“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夯实新生儿医保待遇享受“一件事”重点事项线上、线下办理工作,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经办能力及水平,确保落地见效。
二、请各级医保、税务部门强化改革意识,统筹组织协调,主动与本地区政务服务局与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沟通,确保新生儿医保待遇享受“一件事”重点事项顺利推进落实;同时强化业务沟通和衔接,确保上下步调一致、协同推进;市级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指导和进度督促,收集整理基层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并研究解决措施和完善办法。
三、请各级医保、税务部门加强“新生儿医保待遇享受”一件事重点事项项的宣传力度,采取群众感兴趣、易接受、能理解的宣传方式,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充分知晓主题事项内容,形成社会支持、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主动对表对标先进,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及提炼创新实践工作亮点案例,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将定期组织评审并向省级推介,推动“一地创新、多地复用”。
四、市级各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市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梁鼎 65951994
市医保中心综合业务处:卢伟 63967590
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陆鹏飞 64123520
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王智华 64122137
附件:1.昆明市“新生儿医保待遇享受”重点事项办事指南
2.昆明市“新生儿医保待遇享受”重点事项申请登记表
3.昆明市“新生儿医保待遇享受”重点事项审查手册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
2024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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