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昆明市医药机构申请协议管理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评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医保局2号令、3号令、《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约联网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医保通[2020]40号)、《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完善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昆医保通[2022]4号)相关规定,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一季度医药机构申请协议管理和省市定点结果互认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评估工作会议,并经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备案,现将通过结果公示如下:
一、 “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项目情况
原“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有63家申请“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其中同意60家慢性病用药和国谈药用药,同意3家慢性病用药。其他定点零售药店有195家申请“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同意159家慢性病用药和国谈药用药。
二、 医疗机构核准类医保服务项目情况
2022年一季度共有14家医疗机构申报核准类医保服务项目。由县区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核准类医保服务项目的医疗机构申报材料进行了材料审核和实地验看,并提出了核准意见,核准同意的有12家。
三、 医疗机构评估类医保服务项目情况
2022年一季度共有18家医疗机构申报评估类医保服务项目,其中新申请医疗机构8家,续约增加医疗机构10家。审定共有17家医疗机构通过全部申请项目,1家医疗机构未通过申请项目。
四、 医疗机构申请省市定点结果互认情况
2022年一季度共有2家医疗机构提出了互认申请,审定共有1家医疗机构通过互认项目,1家医疗机构未通过互认项目。
五、 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协议管理情况
2022年一季度共有130家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协议管理,共有128家零售药店通过审定,2家零售药店未通过审定。
六、 零售药店申请省市定点结果互认情况
2022年一季度共有1家零售药店申请省市定点结果互认,共有1家零售药店通过审定。
七、 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2年5月5日起至2022年5月12日止。在公示期间,对审定标准有疑问的,可向所属医疗保险管理局及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处咨询,对审定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反馈意见。(注:2022年一季度医药机构申请协议管理和省市定点结果互认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结果公示表可在网站资料下载查看)
联系电话: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65951954
市医险局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处 63965744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