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门诊选点就医的通知(昆医保通〔2019〕36号)热点回应
发布时间:2019-12-13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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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
慢性病门诊选点就医的通知(昆医保通〔2019〕36号)热点回应
根据“放管服”要求,为进一步方便特殊病、慢性病(以下简称“两特病”)待遇享受人员就诊,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出台了《关于取消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门诊选点就医的通知》昆医保通〔2019〕36号,接下来解读最新的“两特病”政策:
一、 取消“两特病”患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限制,在符合条件的医院即可就诊。
原选定4家医院的“两特病”患者,从2019年7月1日起,统一取消门诊就诊医院与选定医院的关联,“不再受到原选定4家医疗机构的限制,可根据病情需要就近就便到开通昆明市特殊病、慢性病门诊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极大的方便了参保人,可大大缓解门诊“开药难”、“买药难”的问题。
二、 新申报“两特病”待遇的人员,不再受到4家定点医疗机构限制。
从2019年7月1日起,统一取消门诊就诊医院与选定医院的关联,可以在开通昆明市特殊病、慢性病门诊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同时有慢性病和特殊病病种的人员在开通昆明市特殊病门诊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今后参保人新申报“两特病”门诊待遇时,也无需再选点4家定点医疗机构。
三、 需要注意的是,“慢性肾功能衰竭”病种人员享受门诊透析包干结算待遇的,仍需选定1家开通特殊病门诊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透析包干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包干结算待遇,在其它开通昆明市特殊病门诊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享受特殊病待遇。